芒果体育优化营商环境 1天解纷、当即给付南湖法院助企纾困促双赢
发布时间:2023-06-01 人浏览
近日,南湖法院在办理一起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时,及时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并悉心释法析理,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义务,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江西某建筑公司承包了嘉兴某配套用房项目,并将该项目的水电安装、消防工程分包给陶某包工包料组织施工。案涉工程竣工后,陶某仅收到了部分工程款项,江西建筑公司尚欠91万余元未结算。陶某向江西建筑公司多番索要未果,遂诉至法院,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91万余元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。陶某认为江西建筑公司拖欠案涉工程款是故意推脱,存在诚信危机。但江西建筑公司则表示,之前因受疫情影响,公司有许多工程款也被他人拖欠,资金十分紧张,并非故意拖欠。同时江西建筑公司对尚欠陶某91万余元工程款有异议。双方因工程款问题各执一词,争议较大。
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和案件基本事实,发现建筑公司并非恶意拖欠,在得知被陶某起诉后也在积极筹措资金。该案事实清楚,法律关系明确,判决并不难,但是一纸判书容易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难。承办法官本着保护双方合法权益、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,秉承双方互谅互赢的理念,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。
调解中,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对账,对原、被告提供的账目进行逐一核对,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,双方均认可重新核算的未付金额。承办法官“乘胜追击”,继续开展调解工作,向被告说明诚信经营的重要性,告知企业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,以及对企业今后发展前景、信誉等带来的负面影响。同时,希望原告理解被告因前期疫情影响和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经营困境,并非故意拖欠工程款。
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,释法明理,让被告明白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同时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引导原告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。最终,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,被告随即将工程款项一次性结清,双方握手言和,案结事了。
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,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本案中,南湖法院通过调解方式,促成被告企业诚信守约和健康发展,同时保护原告的合法债权,实现多方共赢,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,减轻了企业诉累。接下来,南湖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工作职能,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,积极妥善化解涉企纠纷,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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